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说明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以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我院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且通过考核者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信仰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6年(到录取年的91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报名申请

1.采取网上申报。具体时间及程序参见学校博士生招生简章(10月下旬可在北大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2.申请人(包括大陆、港澳台、留学生申请人在我校网上报名结束后,18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寄、或直接递交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9项(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且不再接收补充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6)个人陈述,即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准备致力研究的问题和研究方案等);

7)学术论文(可以是未发表的论文);

8)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

9)外语水平证明。

北京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成绩合格标准将另行通知);

TOEFL成绩 100分以上;

雅思成绩7.0分以上;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50分以上;

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者。

以上外语水平证明有效期为三年(以报名截止时间起向前推算),超过有效期或未达到我院对外语水平要求的申请人,都要参加北京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

外语为英语以外小语种(法语、德语、日语、俄语)的申请人必须参加北京大学博士小语种入学考试,且其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当年该语种录取分数线,才能获得被录取资格。

三、选拔方式

1.在招生当年1月,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包括大陆、港澳台、留学生以及本院硕博连读申请人),对申请人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和当年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3: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增减;3月初在我院网站公布具体复试名单、时间等详细信息。

2.对所有申请人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笔试按专业分类考试,考试时间3小时。

4.面试内容:申请人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受教育经历、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回答面试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

5.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中旬。

6.博士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外语和专业课各占100分。专业课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任意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并公示。

四、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人数

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6年我院招生人数21人,其中马原理拟接收推免生2人,国外马、思政、近代史专业各拟接收推免生1人,共5人。

020101

政治经济学

030203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4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6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五、各专业考试科目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五个专业):

A.外语(英、俄、日、德、法等)

B.专业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考察考生对于相关重要文献的掌握程度)

政治经济学专业:

A.外语(英、俄、日、德、法等)

B.专业课(经济学原理,含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

科学社会主义专业:

A.外语(英、俄、日、德、法等)

B.专业课 (科学社会主义经典著作和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六、监督机制

1.我院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专业相关负责人组成考试小组,负责笔试科目的命题、考试、阅卷等工作。

3.各专业导师组成面试小组,负责面试选拔工作。

七、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有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本说明由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八、招生咨询

我院招生信息请查询:北大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57130

我院对外咨询时间: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理科5号楼三层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理科5号楼教务办公室 王老师收。联系电话:62757130。为保证材料准确送到,请使用EMS或顺丰速递。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51015